統一編碼:CYQD02-2020-0001 | |||||||||
關于2020年春節期間巡游出租車臨時運價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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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清市出租車行業協會、各出租車公司: 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政府引導作用,保障春節期間城市交通運力和正常營運秩序,充分調動出租車駕駛員積極性,更好地滿足市民春節期間交通出行需求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6〕58號)等有關規定,綜合考慮省內部分市、縣做法及我市2019年春節期間巡游出租車臨時運價試行實際,經成本調查、座談論證、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并報市政府同意后,決定2020年春節期間我市巡游出租車繼續實行臨時運價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2020年春節期間(2020年1月24日零時起至2020年1月30日24時止),本市巡游出租車可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基礎上每車次加收50%以內的節日加班費,加收金額低于7元的以7元計。其他運價仍按樂發改價〔2012〕121號文件執行。執行時間不得提前或推后。 二、各出租車經營者應嚴格遵守各項出租車運營管理規定,提高服務水平,并做好政策宣傳和明碼標價工作,在車內醒目位置明示收費標準及投訴舉報途徑,在乘客上車后主動告知收費標準,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。同時,各出租車經營者應根據實際收費金額提供憑證,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,有關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。
樂清市發展和改革局 樂清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1月8日
(此件公開發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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